地下水相关法律法规
我国地下水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法》等。
地下水的分类如下:
1、孔隙水主要赋存和运移于松散沉积颗粒构成的孔隙中。孔隙水储水空间分布比较均匀,连续性好。
2、裂隙水主要赋存和运移在岩石裂隙中,包括成岩裂隙、构造裂隙和风化裂隙。裂隙水储水空间分布很不均匀,连续性差,非均质各向异性显著。
3、岩溶水又称为喀斯特水,赋存和运移在碳酸盐岩的溶洞、管道和裂隙中。岩溶水空间分布极不均匀,时间上变化强烈,流动迅速,排泄集中。
综上所述,我国地下水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和国水法》,主要分为孔隙水、裂隙水、岩溶水三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十五条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六条
在无良好隔渗地层,禁止企业事业单位使用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十七条
在开采多层地下水的时候,如果各含水层的水质差异大,应当分层开采;对已受污染的潜水和承压水,不得混合开采。
第三十八条
兴建地下工程设施或者进行地下勘探、采矿等活动,应当采取防护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条
人工回灌补给地下水,不得恶化地下水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