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艺术和低俗色情的界限标准是什么?普通人该如何区分?

人体艺术与低俗色情的界限没有明确的定义,我国的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虽然我国新闻出版署1988年发布了《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但实际操作中却很难界定。

有法律界人士指出,人体艺术有两个不能突破的底线:

1:不能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 健康 发展。

2:不能强迫不想观看的人接受行为表演。

因此行为艺术表演最好在特定场所,展览馆,艺术馆等地进行,不要影响不愿意看的人,不能以艺术名义搞其他活动。

作为普通民众,我们如果在公***场所看到我们不愿意看的人体艺术表演,(特别是有未成年人在)我们可以寻求法律的帮助。

我们也希望尽早出台法律法规,让人体艺术变成真正的(艺术)。

艺术也是文明的一部分,衣食住行是文明构成的最基本条件,衣服都不穿了,那能叫文明,都不文明了,还艺术个屁呀!要不然,古类人猿个个都是人体艺术大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