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标准
您好!关于“关于 劳动法 病假工资 标准”的回复如下: 广西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规定和计算方法 1.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1)其可以由 劳动合同 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 岗位工资 ; 2)如果 集体合同 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 工资 的70%来确定。 2.病假工资的系数: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 病假 期限以及 工龄 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通过基数和系数相乘后得出的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4.职工病假待遇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1.非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21.75)×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21.75)×病假天数 当月所得工资= 当月工时工资+〔(1000÷21.75×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2.全月病假,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 + 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 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 = (1000×70%)×应扣工资基数 + 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 = 1000应扣病假工资 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 上海 市 最低工资 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三、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劳动法 病假规定 如何发放、 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 北京 市工资支付规定》第21条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 疾病休假工资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5)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疾病救济费标准: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1)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2)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3)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4)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应补足到当年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 深圳 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第50条规定: 职工因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医疗,在一年时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企业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1)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 2)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 3)工龄满十年及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52条规定: 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这就是广西劳动法关于病假工资标准的解答,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