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
根据《担保法》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超过此期限,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法律将不予保护。另外,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