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如何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

不久前,福建省教育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有效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学校法律地位、处理学校与师生及社会各方面关系的重要作用。这对于近年来常常面临法律纠纷手足无措、屡屡陷入被动地位的学校来说,可谓利好消息。

建立和推行学校法律顾问制度,需要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法律顾问可以参与学校章程、校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及合法性审查,协助学校依法依规开展办学活动,也可以为学校重大决策及其他办学行为、合同行为进行风险评估或提供法律论证意见。法律顾问甚至可以代理学校参加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为学校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参与学校对外谈判,更不用说日常的法律咨询工作等。

需要注意的是,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应充分有效地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而不仅是设个头衔,流于形式。为此,学校应建立法律顾问的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提供工作保障,保证法律顾问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学校聘用法律顾问时,需要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聘用的期限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聘请法律顾问的经费支出纳入年度经费预算,逐步完善法律顾问薪酬制度和职称待遇,探索法律顾问绩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培训长效机制,让法律专业人士积极参与到学校治理中来,也让学校愿意花钱去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同推进学校治理的法治化和规范化。

相信有法律顾问的介入,学校会越来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