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一张欠条或者借条 本来是借10000元 没有写大写。后来发现金额变成100000。多了个0 ,
你关心的时借条的有效性问题
首先,借条本来是借10000元,没有大写,只是存在瑕疵,双方签字后,仍然有效。
其次,之后再数字后面加上了一个0,此时仍然是在有效的借条上进行了伪造,不影响借条最初的有效性。
最后,可通过司法鉴定,证实这个0是事后加上去的。还原借条的最初效力,和订立借贷关系时的本意。
至于对方要付什么责任,民诉法规定
第一百零二条 强制措施之二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