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规定与特别规定
法律分析:目前,并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的标准定义。通常认为,特别规定是相比之下更具有特别属性的法律规范。有人认为:一般法是指在时间、空间、对象以及立法事项上做出的一般规定的法律规范 ,特别法则是与一般法不同的适用于特定时间、特定空间、特定对象、特定事项的法律规范。第29条与第28条相比,适用于特定对象,故属于特别规定应无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