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业费什么时候开始交
民法典规定物业费的缴纳时间从业主收房拿钥匙或者开发商通知交房之日起开始计算。
不论业主是否按期接收房屋,都从开发商通知交房的那天起计算物业费。如果业主取得了新房的钥匙,则应该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对于已经购买但尚未入住的业主,一年内的物业费按照标准的50%交纳,一年后仍未入住的则按照100%交纳。国家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物业费需多久缴纳一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综上所述,具体时间可在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注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