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航拒载事件的作文

新闻回放:

海航拒载断肢少女案在甘肃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落判,法院以海航行业规范判决拒绝登机无错,驳回了断肢少女小君(化名)的全部请求,但支持了海航出于人道主义给付16万元经济帮助金。目前少女已提起上诉。

2006年1月15日甘肃酒泉一位因车祸导致断足的少女在寻求转院治疗的过程中,欲乘坐从嘉峪关机场到兰州的海航班机未果,不得不改乘急救车到兰州军区总医院,做了截肢手术。据少女父亲引述医生的话,断肢再植手术最多不能超过12小时。也就是说如果能顺利搭乘飞机,她的腿是有可能保住的。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引起广泛关注。事件的当事人——海航和嘉峪关机场,一时成为舆论的焦点。

笨鸟观点:

这件事就是触动我写博克的原因。

当时看到这条新闻后想发表一下自己的观点,但没有什么地方发表。

于是有了这个博克,当时写的文章是《飞机拒载女孩残疾的评论》。

现在判决下来了,中国的法律告诉了我们谁对谁错。

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那位少女是机长或者空管局某位高管的亲声女儿,事件该会如何发展呢?!

如果事情还是象现在这样,我们就要为海南航空欢呼,培养了一位好机长!

网友评论:

这个案件判决了么?我还不知道,看来,跟我分析的一样。

你的问题很好,如果是机长的女儿,确实是两难。不过,合格的机长应该做同样的决定。当然,机长和高管可能会想其他办法,甚至另调飞机来。有些技术问题不知道你想过没有,机上担架怎么固定?如果空中遇到气流,会怎么样?紧急迫降时候怎么办?他们买的是最后两张票,想固定担架都没地方。

这不是他一个人的机组,拿全体人员的生命去冒险,其他人会同意么?

我的答复:

如果要以拆下飞机一个发动机作为代价放置担架,那我想,任何人都不会同意这个女孩上飞机。那样风险太高,是拿所有的人的生命开玩笑,是对生命的不尊重。

但如果只是冒一点点可能出现的风险,就可以改变一个女孩一生的命运,那我可以负责的告诉你,我愿意!

至于其他问题,我们都是外行,只能用我们的视角看这个问题。

空间不够,可以让一名不着急走的旅客先不走,因为与一个女孩一生的幸福相比,旅客改乘下一航班显得微不足道,如果是我在这个飞机上,我愿意改乘下一航班。还有你说的什么固定担架,紧急迫降什么的,就象你说得一样,如果是机长或高管的女儿,机长和高管可能会想其他办法,甚至另调飞机来。一言以蔽之!

还有,我在您的博克里看到一段话,大概意思是说真正应该受到处罚的是车祸司机而不是海南航空,因为是车祸司机引发了这场悲剧。

我们要知道,作为车祸,任何人都不愿意发生,但这个我们不能改变,因为已经发生了,我们做的只能是加强交通管理方面的力度。但作为海南航空,是可以让这个悲剧不那么悲情,只是因为一些人的冷漠,良心的缺失,加大了这一悲剧的悲情色彩。如果只是交通事故,不管少女伤残到何种程度,都仅仅是一个普通的交通事故,不会引起新闻媒体的如此关注,媒体关注的是人间的冷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