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与代理的定义与区别?

一、委托:把事情托付给别人或别的机构办理

(1)委托人: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事务的人。

(2)被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委托人从事民事、商事活动或者诉讼、仲裁活动的人。

二、代理: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1)代理人:指根据法律规定,代理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进行诉讼,直接行使诉讼代理权的人。

(2)被代理人:是授权他人以自己名义从事某种法律行为,但自己直接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人,称为被代理人。

三、委托与代理的区别

委托和代理首先是概念上的区别,委托关系,是基于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置委托人委托的事务的民事法律关系;而代理则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的行为,其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

第一、仅就代理而言,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等三种类型;而委托合同是由双方当事人基于相互信任的基础而约定的合同关系,与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毫无关系可言,同时委托合同还适用于代理制度以外的不涉及第三人的经济行为和单纯的事务行为,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都不能适用。

第二、代理,只适用本人与代理关系的第三人的关系,即代理属于对外关系,否则,不成其为代理;而委托合同只适用于委托与受委托的对内关系,舍此也不成立其委托合同。

第三、代理关系的成立,被代理人授予代理人代理权属于单方的法律行为,而委托合同依《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双方法律关系,即委托合同法律关系的成立,首先应有受委托人的承诺,若受委托人不作承诺,委托人就不可能委托其处理委托事务,其委托合同则不能成立。

委托代理关系赖以形成的基本条件为:

1.市场交易中,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独立的行为主体,他们在一定约束条件下各自追求效用最大化。

2.市场交易的参与者均面临不确定性风险,而他们掌握的信息处于非对称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