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开庭 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拖欠工资是属于常见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而用人单位往往是不承认拖欠工资的,那么拖欠工资到了仲裁老板不承认如何处理?下面由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拖欠工资到了仲裁老板不承认怎么办
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有证明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老板不承认拖欠工资是不影响仲裁机构仲裁结果的。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 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1、劳动仲裁需要用人单位与申请人有劳动关系的证据,这个可以算证据。 2、申请劳动仲裁的申请人所需要准备的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有证明证明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老板不承认拖欠工资是不影响仲裁机构仲裁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