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什么意志的体现
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是人民意志意志的体现。
对任何法学的产生和发展来说,基本原理支撑其法学形态的形成与存续。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也是如此。
马克思主义法学,是相对于资本主义法学而言的社会主义法学,是相对于统治者法学而言的人民法学,是相对于资产阶级法学的无产阶级法学,主要关涉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法学问题,推动完成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其根本使命。
为完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的历史任务,马克思主义法学需要梳理人类有史以来的法学观点,结合实践进而形成更为科学的法学观念体系。
因为其基础科学而且不需要掩饰阶级意志,与资产阶级法学观点迥异,马克思主义法学观科学而且切实高效,能够充分解释法律的本质、作用及其各种运行。但学界一直存在一种声音,就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并未存在,因为没有专著论述和总结足够的基本原理。
此种论述提示出一个事实,即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迄今仍然没有被集中总结和明晰阐述。与之相应,马克思主义法学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的促进作用仍然较小。可以说,明确总结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最终形成必要的逻辑一环。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原理,关涉法律的根本来源、基本运转和一般指向。对马克思主义法学来说,其基本原理体现自己强烈的价值取向。在其价值取向的统摄下,对法律本质、特征、运动和发展规律的一般思考,应该能成为法学一般原理。
在一般规律之外,其法学主要观察领域的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法制形态,都构成总结基本原理的材料来源。
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应该涉及法律本质、产生和运转的一般问题和具体制度中的基本态势。尤其需要强调,在社会形态替换中的法律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中的重要构成。
因此,马克思主义法学原理应该涉及法律本质、产生和运转的一般问题和具体制度中的基本态势。尤其需要强调,在社会形态替换中的法律重大问题的理论思考,也是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中的重要构成。
扩展资料: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改革开放中创新发展:
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是中国法学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基础理论研究持续深化。继承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思想精髓,深入挖掘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内涵、基本范畴和基本原理,通过学理研究提炼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本质特征和内容体系;
不断体现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性、真理性和规律性,为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法学教育、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提供理论支撑。
特别是重视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研究,运用多学科研究方法精析原文原著,建立马克思主义法学研究的学术方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科学属性得到进一步确认。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