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驾照考试新规
法律主观:
如今报考c1驾照的人越来越多,想要顺利拿到驾照也不是一件易事。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在报名之后就是科目一的考试,也就是俗称的理论考试,主要是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其实就是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只要稍加用心,是没有什么大问题的。考试满分为100分,90分合格。接下来就是最为棘手的科目二,也是在考试过程中通过率最低的一个项目,按照新驾照规定,以前的抽选考试现在为学五科考五科,分别为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一、倒车入库:评判标准:不按规定路线、顺序行驶的,不合格;车身出线的,不合格;倒库不入的,不合格;中途停车的,不合格;超过4分钟,不合格。二、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评判标准:增加起步时间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合格;将车辆停止后,汽车前保险杠或者摩托车前轴未定于桩杆线上,且前后不超过50cm,扣20分改为扣10分;将车辆停止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30CM以上,扣20分改为扣10分;坡道起步时,起步超过30秒,不合格。三、侧方停车:评判标准: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台格;四、曲线行驶评判标准: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增加中途车停车的,不合格。五、直角转弯评判标准:删除车轮驶出边缘线,不合格;将车轮轧路边缘线,每次扣20分调整为车轮轧道路边缘线,不合格;增加中途停车的,不合格。科目三考试满分为100分,分别设定不合格,减20分,减10分,减5分。报考大型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和大型货车准驾车型,90分及格;报考其他准驾车型的应当达到80分。科一和安全驾驶常识考试可以理解为无限考,科二科三各五次,如五次考试仍不合格,之前考的合格成绩全部都报废,必须重新报名,从科目一重新考试。
法律客观:公安部发布新修订的《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C1驾照考试的新规定有哪些1、新规实施后的场内考试项目:直角转弯,曲线行驶,侧方停车,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限宽门、连续障碍、单边桥,这些最容易导致挂科的项目,明年起将不再出现在小车驾驶员考试中,现有的2年驾考期限也将延长到3年。2、桩考:简化了桩考考试线路,改为倒车入库;取消了桩考两个桩位之间的移库。场内:取消了通过连续障碍、单边桥等现实生活中应用性不强的考试项目。场地考试项目由原来的“训练10项、考试4项”改为“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弯。3、取消的项目中,单边桥、连续障碍、限时通过限宽门是目前驾考中学员最易挂科的项目,占总数的近70%。4、场地考试现有标杆将全撤,为更加贴近实际道路场景,场地考试中将用标线替换现有的标杆。科目一理论考试拆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考核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知识;第二部分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驾驶要求、复杂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等。5、道路考试预约不得超5次另外,驾驶准考证明在有效期内,科目二、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预约次数不得超过5次。每个科目考试不合格的,可以补考一次,即科目二和科目三各有10次考试机会。第5次预约考试仍不合格的,已考试合格的其他科目成绩作废。6、科目二、科目三考试不合格的,重新申请考试的预约时间由20日缩短为10日。二、驾照考试新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三”)。第二十三条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第二十四条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信号、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第二十五条科目二考试内容包括:(一)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考试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通过单边桥;(四)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对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第二十六条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上车准备、起步、直线行驶、加减挡位操作、变更车道、靠边停车、直行通过路口、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通过人行横道线、通过学校区域、通过公***汽车站、会车、超车、掉头、夜间行驶;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大型客车、中型客车考试里程不少于2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并抽取不少于20%进行夜间考试;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使用考试。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第二十七条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第二十八条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九条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还应当考试科目三。属于外国驻华使馆、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申请的,应当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第三十条各科目考试的合格标准为:(一)科目一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二)科目二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他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三)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满分分别为100分,成绩分别达到9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