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有哪几种

一、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有哪几种

1、个人极端暴力案件有以下几种:

(1)只要是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使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的犯罪都属于极端暴力犯罪,如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罪等;

(2)如果涉及危害公告安全的还可能涉及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二、个人极端暴力的犯罪定义是什么

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定义如下:

1、具有基于个人和极端的典型特征;

2、其犯罪动机具有报复性;

3、犯罪对象呈现多数性和不特定性;

4、犯罪主体多表现为弱势性,犯罪行为和后果十分恶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