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授权的规定

法律分析:民法典规定,授权书没有载明期限的,并不影响委托书的效力,当事人可以被约定期限,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授权,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终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