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
法律主观:
如是 一审 案件当事人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法院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 国家赔偿 。 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 (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原则; (三)依法审查,依程序确认原则; (四)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明确法官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等7种情形致错案将终身追究。在法官、合议庭、审委会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上,意见规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导致审判委员会决定错误的,主持人应当承担主要责任。《意见》指出,完善人民法院的司法责任制,必须以严格的审判责任制为核心,审判权力运行机制为前提,以明晰的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为基础,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为保障,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