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措施的中华人民***和国的防洪措施
1949年后,为了减轻洪灾威胁,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整治江河,制定、修订江河防洪规划,开展防洪工程建设。到20世纪末,全国***培修、新建堤防、海塘26万余km,兴修了多处分洪工程,开辟了行蓄洪区98处,有重点地整治了河道,***修建大中小型水库8万余座,大中型水闸2000多处。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引进防洪非工程措施的概念,加强了非工程措施的建设。全国已建设水情、雨情报汛站8600多处,利用计算机、气象卫星等高科技手段观测、预报洪水。已制定颁布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防汛条例等一系列防洪法规。到20世纪末,从中央到地方已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基础的防洪体系。长江、黄河、淮河、海河、珠江、辽河松花江等七大江河皆已初步建成了以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为主要内容的防洪体系。在抗御实际发生的历次洪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展望21世纪,中国在防洪措施方面还要继续更新观念,进一步实现:①加强和完善防洪工程措施与防洪非工程措施的密切结合。②提高防洪工程的运行管理水平,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防洪工程的除害兴利和环境生态等综合效益,为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做出更多贡献。③加速推广高新技术,尽快实现防洪措施的信息化、数字化,不断完善水文、气象测报手段,提高洪水预报和调度的水平,使防洪工程体系发挥更大作用。④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防洪措施要不断增加和日趋完善,以尽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防洪日益增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