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反家庭暴力法

《中华人民***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的法律。它对家庭暴力的定义、法律责任、家庭暴力施暴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也对我国反家暴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1、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的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的,可以依法要求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对加害人负有虐待、遗弃等严重过错责任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受害人因受到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家庭暴力行为和认定

本法规定了四种形式的家庭暴力:第一种,身体暴力,即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第二种,精神暴力,即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控制;第三种,身体暴力,即经常性殴打、残害身体、精神控制;第四种,性暴力,即经常性贬低妻子等性伴侣。此外,本法还对家庭暴力其他形式进行了规定。其中,第四十二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属于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以外***同生活的人:是指与父母及子女一方以外***同生活一方以外生活的其他人期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同时也明确了我国家暴案件涉及人员较为广泛。本法并未对所有人员进行区分定义,因此需要以实际情况为准。

3、“反家暴”行政干预措施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规定,对家庭暴力受害人,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保护,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于伤情严重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诊治,防止伤情进一步恶化。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庇护或者救助;受害人不愿接受庇护或者救助的,可以请求有关组织和个人出具证明并代为申请临时庇护或者救助。

4、家庭暴力认定

本法所称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遇暴力侵害后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措施以及申请人财产的安全。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人民法院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执行裁定可以变更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裁定送达前申请执行人应当将裁定副本送达申请人,但书面申请除外。申请撤销或者变更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予以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