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追诉期存在的意义?

追诉期制度存在有两种含义。对个人是惩罚罪犯,维护个案公平,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在个人权利收到侵害后提供救济途径。对于社会来说,刑法对于已经有过犯罪行为的人的作用在于教化,即通过刑罚和教育使行为人改过自新,不再犯罪,不再对社会造成危害。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法律追诉期的意义在于:一、有利于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维护确定化的社会关系。若权利人能够行使其权利而长期怠于行使,则使义务人的法律地位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将导致当事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事实状态和法律状态长期不一致,不利于在当事人之间建立新的、确定化的社会关系。因此,法律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和照料者,若权利人不关心自己的利益并照料之,可以推定他有放弃该利益的意思,那么他人更无关心、照料其利益之义务,应当撤销对他利益的强行保护。二、通过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其权利,不仅可以提高权利的使用效率,而且能够提高经济资源的利用率,同时还有利于提高诉讼的有效性和执行力度,可追诉时效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