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八大丧葬方式形成原因
天葬
中国藏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俗,至今仍保留。亦称“鸟葬”。葬前,将死者放在屋内角落处停一至数日,请 嘛念经一次。葬时,尸体忌从房门抬出,只能从窗口运出; 如住楼上,可用绳索吊下。 天葬是习惯形成的。专司天葬者将尸体用畜驮或背扛方式,运至天葬场。碎尸时,焚柏枝,烟缕升起,群鹰趋烟而至争相啄食。尸骨以食尽为吉祥,若有残余,送葬亲友则将其焚化。死者用过的器物和穿戴, 归司天葬人所得。 嘛教认为,天葬符合释迦牟尼传记中所说的“舍身救虎”精神,死者的灵魂也可以随鹰升天,得到来世的幸福。除藏族外,中国的部分裕固族和少数门巴族也行此种葬俗。
崖葬
在崖穴或崖壁上安葬人的遗体的一种葬俗,是风葬即露天葬的一种。。其中,最为著名的是江西龙虎山悬棺崖葬,其为古越文化的遗迹,亦是现存最为完整的崖葬。近期,关注龙虎山微博,有机会亲临龙虎山,探寻绝密悬棺之谜。崖葬习俗早在中国古代濮、 越、 巴、僚、汉等民族部分人中即已盛行。《临海水土志》对崖葬已有记载。中国的崖葬主要分布在:福建,浙江,江西的仙霞、武夷山区,贵州,广西山区、西江流域,湖南、贵州和四川接壤处的酉、辰、巫、武、沅等五溪流域,四川东南的长江及其支流沿岸,四川、云南的乌蒙山区北麓至金沙江边,台湾各岛屿。崖葬大体可分为四种类型: 将葬具放置在天然崖穴中的称崖洞葬; 将葬具放入山崖层理罅隙的称崖墩葬; 将葬具放置在开凿的山崖窟龛中的称崖窟葬; 在悬崖上凿孔钉木桩搁置葬具的称悬棺葬。崖葬的葬制分一次葬和二次葬两种。
水葬
葬式之一。中国部分藏族、门巴族在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前实行这种葬法。西藏地区的藏族多数实行天葬,唯凶亡者和一些传染病亡者被贬用水葬;另一些地区的藏族因地处草原,缺乏燃料,除农奴主行火葬、天葬外,一般也行水葬。水葬有固定的场地,多设在江河急流处。人死后,请 嘛念经,由司水葬者或近亲,将尸体屈肢捆扎,背至水葬场,在其前胸缚一巨石沉水。死者生前的穿戴用物归司水葬者所得,其余的财产半数交地方封建政权,半数交寺庙。由于治丧待客花费大,许多人因而负债,有些家庭甚至破产。
火葬
葬式之一。以火焚尸,将骨灰储于盒(坛、缸、瓮等)内。 中国早在春秋、战国时期, 氐羌人就行火葬。《太平御览》卷七引《庄子》佚文载:“羌人死,燔而扬其灰。”这与其所从事的游牧经济生活有关。至今,四川茂汶以北地区的羌族仍行火葬。在族源上与古羌人有关的藏、 、纳西、拉祜、哈尼、普米、怒等族在历史上也行火葬,现在仍有部分地区保持此种习俗。在西藏,活佛、上层 嘛和部落头人死后行火葬。因民族和地区不同,火葬的仪式和方法也不尽一致。四川、云南大小凉山 族火葬时,凶死者骨灰予以扬弃,正常死亡者的骨灰用土稍加掩盖。拉祜族火葬时,将死者及其生前使用的生产、生活用具一起火化。普米族则先将尸体放进四方形棺中抬到火葬场,用斧劈开,把尸体置于放有蜂蜜和酥油的“柴房”中火化,后收骨灰送往高山的骨灰洞中。
塔葬
葬式之一。佛教活佛和僧侣处理遗体的一种方法。它起源于原始佛教以塔安置佛舍利或佛之爪发的习俗。“塔”译自梵文St pa或巴利文th po。塔葬法有三:
将火化的骨灰埋葬在砖塔之内。采用此法的最为普遍。
将骨灰盒或部分遗骸如头盖骨、肱骨、股骨等,放在被称为“灵塔”的“塔瓶”之内。
在“塔瓶”内安放经过药物处理的整尸和死者生前用品。
在西藏,活佛或高僧死后,先用水银和“色拉”香料水冲洗肠胃,继而分别用樟脑水和藏红花水灌洗两遍,再用檀香木水和樟脑及藏红花通擦尸体表皮,最后用丝绸包扎,穿上袈裟,置于“塔瓶”之内。据认为用此法处理,尸体经久不腐,且皮肤柔软如生。
土葬
葬式之一。是世界上各民族普遍采用的一种葬式。又称 “埋葬”。研究者认为,这种葬式是人类有了原始宗教观念的一种表现。土葬墓一般葬一个遗体,但也有数人或氏族(家族)成员合葬的。原始公社时期,氏族均有固定的墓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的家族(宗族),通常也有固定的墓葬场。土葬一般均有不同质地的棺和殉葬品,统治阶级墓葬的殉葬品甚丰,甚至还有以人殉葬的。最早的土葬多在人类居住的洞穴内外地表搁置死者,然后垒以土石,或掘一浅坑埋葬。随着社会的发展,土葬衍变为多种形式。
树葬
葬式之一。亦称“风葬”。具体葬法颇多:有的在树杈上以树枝架成鸟巢状或在几个树杈上搭放横木,将死者陈放其上;有的在树上建造窝棚状小屋,将死者置其内;有的将死者悬挂或捆于树上。中国东北、西南等地区曾有这种葬俗。《魏书?失韦传》、《北史?契丹传》、《龙沙纪略》等史籍对此均有记述。中华人民***和国成立后,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还可见到各种不同方式的树葬。赫哲族猎人行猎而死,即就地取树干制成圆木棺,在四棵位置成方形的大树树杈上架以横木,上铺树枝,将死者木棺置其上。西藏珞巴族用树枝、竹子、芭蕉叶等在树上建成简易树屋,作为死者葬身之所。鄂伦春族过去将死者棺材置于离地面约 2米高的树桩上。对树葬习俗的产生,有的认为同游猎经济有关;有的认为是远古人类“巢居”生活在葬俗上的反映,他们基于灵魂不灭的观念,认为人们在生之时既然栖息于树上,死后到另一世界也同样要过树居生活。
船棺葬
中国南方古代一些少数民族的葬俗。因以船形棺为葬具,故名。船棺葬分露天葬和土葬两种。船棺露天葬流行于东南部古越人所在地,主要是福建及江西的武夷山区。福建崇安武夷山的船棺是独木舟形,史称“架壑船棺”、“仙船”、“舟船”等,曾流行于商周至西汉年间。近年考古发现,这种船棺分底盖两部分,均由整段木头刳成,上下套合。底部为船棺的主体,中为长方形盛尸处;盖作半圆形,内部刳空如船逢状。据文献记载,中国中南地区也有类似船棺葬:湖北称“敝艇”,湖南称“船”,广西称“沉香船”、“仙人舟”。船棺土葬系四川古代巴族的葬俗,流行于公元前4世纪末至公元前1世纪末。考古发现,四川巴县冬笋坝和昭化县宝轮院有船棺墓葬群,船棺体形硕大笨重,用整段楠木刳凿或用6块整板拼合而成,中部为盛尸处,上有木板为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