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哭不止!高温天婴儿被母亲扔进垃圾桶,孩子母亲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7月18日,广东江门的垃圾桶内发现一名被丢弃的婴儿,这名婴儿的父母的这种行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们已经构成了《非法抛弃罪》,甚至有可能触犯了有关刑法规定,不过这名婴儿的父母已经找到,也已经送到附近医院进行救助,目前状况良好,他们已经被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依法处理,是否会判刑还不得知,在如今这样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还有父母抛弃其子,也是非常意外了。

法院对这名婴儿的父母判刑的话,很大可能会根据国家民法典规定的《遗弃罪》进行判决,大概率将会处五年左右的有期徒刑。不过人民法院的调查结果和处理方式暂不清楚,但是他们的这种行为确实已经触犯了法律,这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是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遗弃孩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生孩子是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权利,但养育孩子却是每一位公民的基本义务,弃养孩子这个就是违背了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

在如此高温的天气下,将一位刚出生的婴儿抛弃在一米高的垃圾桶里,惹得其啼哭不止,作为父母却没有父母应有的同情心和爱护心,随意将孩子丢在垃圾桶内,虽然有可能是这对父母在经济上不能够养育他,但抛弃始终是不对的,如果造成不良后果,甚至有可能还会判定《故意杀人罪》,列入失信名单,《遗弃罪》和《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就不只是将近四年的有期徒刑就可以解决的了。

作为父母,生下孩子后就要对自己的孩子负责到底,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所以在孩子受到人身伤害时,其父母也将受到相关惩戒,国家法院对这些事情也格外看重以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还依法设立了有关保护儿童的多个机构。总而言之就是生了就要养,弃养就是在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