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争议时效

劳动仲裁争议时效为1年。

劳动仲裁争议时效的计算时间是从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来说,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应当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如果超过1年,就不能再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也就失去了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劳动争议的机会。如果劳动者在1年内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及时提出申请,也可以在1年后提出申请,但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如下: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应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患重病和绝症者,用人单位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3、对“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换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由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若劳动者工资高于社平三倍的,则最多付给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4、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此种情况的经济补偿金支付没有12个月的限制。

综上所述,现实生活当中,目前如果是劳动者和用单位之间发生一些经济方面的纠纷,没有办法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话,是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者是劳动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但是在这个过程当中,所涉及到的具体时效是需要注意有一年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