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诉讼标的进行识别

诉讼 标的的识别根据有三个: 其一,是引起纠纷的原因事实,并且该事实只能是客观事实,而非法律上的事实。 其二,是发生争议的事实,且这种事实特指与利益直接相关的部分,而非指原事实本身的争议。 其三,是相应的实体 法规 定。 识别方法太复杂,作为普通当事人根本无法认清。就是法律专业人士,也需要拿着个案,仔细的先区分“原因事实”、“争议事实”,再找寻“相应的实体法规定”,然后去判断其属于五种结论中的哪一种,确实有些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