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如何才能有法律效力?
新法推动企业更理性地对待自己的合作者,劳动者也更紧密地与企业绑在了一起,在这种新型的劳动关系之下,企业处理员工问题,更要注意方法的合法性。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企业规章制度的制订和效力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认为企业的规章制度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延伸和补充,在企业内部,具有普遍约束力。制订完善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规章制度,将成为企业管理者在新法环境下的一项重要工作。 合法、有效的企业规章制度可以成为司法机关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依据,那么需要有法律效力的制度是如何制定出来的呢? 1、程序合法 合法的企业规章制度要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就是说,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要经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的协商与讨论,这个协商讨论过程的存在是认定企业规章制度合法的重要依据。 2、向员工公示 公示是指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最可靠的作法是:一人发一本《员工手册》,在手册中列明企业与员工管理相关的所有规章制度,发放过程要员工签字。 组织员工培训《员工手册》,要有培训的签到,培训考试的答卷与成绩,这些都可以成为向员工公示的证据。 2、内容合法 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这一点容易理解,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企业规章制度肯定得不到认可。 公司对员工过失的处罚是否有理,在于公司是否有相关的制度,是否对员工的此类行为进行了界定,例如:一员工没有穿工作服,在有的企业可能不是问题,但在有的企业可能就是严重问题,这要视企业的工作需要而定。 如果公司有规章制度对这种情况进行规定,并约定了处罚措施,员工出现此类问题,企业进行处罚是完全合法的。如果没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的处罚相对依据不足。 另外需要注意的,在处罚员工的过程中,企业要与员工进行沟通,并对处罚结果签字或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