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障人是傻子犯罪怎么处理
从我国刑法的如下规定中不难看出法律对智力残疾者的刑事责任认定尚有空白: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此,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刘湘中认为,这起“特殊”案件是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注重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实践。他说,我们不仅要加强对善良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也要注重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包括像智力残疾这类特殊主体。法律没有对智力残疾人的刑事责任做出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按照“惯例”,依法办事,并没有过多地考虑保护这类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如此未必能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性和本质精神,因为智力残疾人毕竟是个特殊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