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自由铸造银币的货币制度有
货币制度的演变和发展
(一)银本位制
1.定义:银本位制是以白银作为本位货币的一种货币制度。
2.分类:银两本位制和银币本位制。银两本位制是指以白银的重量单位(两)作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的货币制度。银币本位制则是以一定质量和成色的白银,铸成一定形状的本位币,实行银币流通的货币制度。
3.在银币本位制度下,银币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具有无限法偿能力,白银或者银币可以自由输入输出。
4.19世纪后期,由于白银的产量猛增,所以白银的市场价格发生了剧烈波动,币值不稳定对于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都造成了负面影响。而且白银体重价低,不适合巨额支付,从而导致银本位制退出了历史舞台。
(二)金银复本位制
1.定义:金银复本位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以金币和银币同时作为本位币,均可以自由铸造和自由熔化,无限法偿,自由输入输出。
2.分类:金银复本位制按照金银比价关系,分为平行本位制、双本位制和跛行本位制。
平行本位制,是指国家不规定金币和银币间的法定比价,两者按照其流通中的市场价值进行兑换。在这种货币制度下,金银的比价经常发生变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货币体系的混乱。
双本位制,是指国家规定金币和银币之间的法定比价的货币制度。实际上形成了官方比价和市场价格并存的局面,与市场比价相比,官方比价缺乏弹性。当金银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相背离时,法律上被低估的货币(良币)被人收藏、熔化或者输入国外而退出流通领域,而法律上高估的货币(劣币)则独占市场,这就是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格雷欣法则。由此造成的结果是,市场上实际上只有一种货币在流通。
跛行本位制,在这种货币制度下,法律规定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不能自由铸造,金币和银币以固定的比率兑换。实际上,此时银币相当于辅币的地位,是一种金银复本位制向金本位制过渡的形式。
(三)金本位制
1.定义:以黄金作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2.分类:金币本位制、金块本位制、金汇兑本位制。
(1)金币本位制,是指法律规定以一定质量和成色的金铸币充当本位币的货币制度。其主要特点是:金币可以自由熔化和铸造,银铸币等限制铸造;辅币和银行券等可以自由兑换为金币;黄金可以自由输出入国境。 说明:自由熔化和铸造(自动蓄水池功能保持自身价值稳定);自由兑换(银行券价格稳定);自由输出入(汇率稳定)。因此,金币本位制是一种十分稳定的货币制度。
(2)金块本位制,是指一国发行代表一定含金量的纸币进行流通的货币制度。在这种货币制度下,一国国内不能自由铸造和流通金币。纸币与金块实行有限制的自由兑换,只有纸币达到一定的数额才能兑换金块。
(3)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其主要特点是,一国国内没有金币的流通,不允许自由铸造,实际流通的是规定含金量的银行券;本国将黄金存放在一个实行金币本位或者金块本位制的国家,确定本国货币和外汇的兑换比例,本币可以和外币自由兑换,从而间接实现与黄金的兑换。这实际上是一种附庸的货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