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缆挖断了怎么赔
国家电缆挖断了应联系电力部门,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下列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1、损坏使用中的杆塔基础的;
2、损坏、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塔材、导线等电力设施的;
3、拆卸、盗窃使用中或备用变压器等电力设备的。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安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距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的下列范围内进行取土、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的活动:
1、35千伏及以下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5米的区域;
2、66千伏及以上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周围10米的区域。
在杆塔、拉线基础的上述距离范围外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活动时,必须遵守下列要求:
1、预留出通往杆塔、拉线基础供巡视和检修人员、车辆通行的道路;
2、不得影响基础的稳定,如可能引起基础周围土壤、砂石滑坡,进行上述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应当负责修筑护坡加固;
3、不得损坏电力设施接地装置或改变其埋设深度。
法律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电力管理部门应给予表彰或一次性物质奖励:
(一)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检举、揭发有功;
(二)对破坏电力设施或哄抢、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行为进行斗争,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
(三)为保护电力设施而同自然灾害作斗争,成绩突出;
(四)为维护电力设施安全,做出显著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