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于2007年制定的五部法律
第一部分: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不是五部,是九部):
1、《中华人民***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和国禁毒法》(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3、《中华人民***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4、《中华人民***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5、《中华人民***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6、《中华人民***和国反垄断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7、《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8、《中华人民***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9、《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二部分:2007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改的法律:
1、《中华人民***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6月29日、12月29日修改两次)
2、《中华人民***和国文物保护法》
3、《中华人民***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4、《中华人民***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
5、《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6、《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
7、《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法》
8、《中华人民***和国节约能源法》
9、《中华人民***和国动物防疫法》
10、《中华人民***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