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
一、公民的基本权利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和自由
(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政治自由权
3、宗教信仰自由权
4、人身自由权
5、诉愿权
6、社会经济与文化权利
(1)劳动权——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物质帮助权: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4)受教育权——权利和义务
(5)文化权利与自由
7、特定人的权利保护
(1)妇女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
(2)对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3)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4)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二、公民的基本义务
1、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公民必须保守国家秘密
3、公民必须爱护公***财产
4、公民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5、公民必须遵守公***秩序
6、公民必须尊重社会公德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扩展资料
侵权表现形式
《宪法》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实现“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要消灭特权。特权是公民平等权可能被侵犯的主要表现。
有的干部自视为不受法律的约束的“特殊公民”,他们不但不守法,而且还以权谋私,徇情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者。由于他们地位的特殊性,公民误认为他们有些特权,不敢问,甚至侵犯自己合法权益也误认为应该如此。
事实上,公民权利是平等的。一个人无论职位高低,都要遵守和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不允许有任何特权。有的妇女在家庭关系上不能获得与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权利,而处于男尊妇卑的地位,她们在家庭重大事项中没有发言权,经济上没有掌管和使用权。
她们有的甚至成为只有干活的义务而不能享受平等权利的“奴隶”。在遗产继承上,女儿往往没有得到与儿子同等份额的遗产继承,甚至被剥夺了继承权。有的人认为,嫁出去的女如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权。
百度百科-公民基本义务
百度百科—公民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