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回国人员怎么处理
缅北回国人员处理:其家属要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规劝相关人员尽快通过合法渠道回国。
回国前,至少提前7天通过电话向公安机关报备。主动回国并如实供述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
情节轻微的,可以免予处罚。凡拒不回国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抓捕归案,依法从重从严打击。
缅甸北部是组成“金三角”的一部分,不仅是集贩毒、拐卖人口等违法犯罪高发的黑暗之地,更是诈骗集团聚集地
归国前未主动向公安机关报备的,归国后又不配合公安机关采集相关信息的,
一律深挖余罪,从严从快重判、数罪并罚、处以实刑。
其本人一律不予享受大病保险奖励政策,若现有享受的补助、补贴一律清理取消,
其配偶、父母、子女一律暂停享受大病保险奖励政策、医保县级财政补贴、取消县级安排的所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及向上项目补助申请。
一律列入金融联合惩戒失信人员名单,限制其坐动车、坐飞机、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高消费行为。
一律暂停为其本人办理公司、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已办理营业执照,且其本人为公司法人的,将该公司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一律严控办理银行业务,暂停滞留缅北窝点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非柜面业务功能,严控柜面业务交易金额,单次柜面交易不得超过1万元,暂停银行贷款业务。
一律严审其子女就学资格,子女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新生录取和开学时,父母双方没有***同当面申请入学就读手续或面谈注册报名的,一律不得就读城区学校。
其直系亲属在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考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业等函询调查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综上所述,滞留缅北人员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或其家属及时联系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入境投案自首,
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以犯罪论处,拒不入境投案自首的,司法机关将依法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
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中华人民***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
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