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健康告知的问题?
在实际投保过程中,我们会遇到填写投保单的问题。而目前有部分保险公司已经推出线上便捷投保的模式,客户在线即可完成投保,方便、简单,一气呵成。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但在这个过程往往会造成另外一个问题的出现:健康告知问卷会被忽视。
这个问题关系到未来是否能顺利理赔,而其中又有许多要注意的地方。本文就其中关于如实告知的部分做解析,各位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这一点必须得引起重视。在我的专栏里有该类问题的全面解析:投保时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否则合同可以无效,为什么?
或许会有人说:健康告知没有什么大问题啊,即便是以后可能会产生理赔纠纷,那打官司不就好了嘛,再说了不是保险法上有个两年不可抗辩吗?两年内保险公司没发现我身体就问题不就完事了?
两年不可抗辩并非尚方宝剑,最大诚信原则是整个保险合同订立的基础,如果存在故意期满,两年不可抗辩也是不起作用的,一切要在合法的基础上才行。也别听部分激进保险人员的忽悠,未来若发生理赔纠纷,可是你自己的事,跟他可没太大关系。再说了,那时候生着病,四处奔走忙着治病,哪里有精力去处理这档子事呢?
下面就来说说,为什么要如实填写健康告知,以及未如实填写可能面临什么后果。
一、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章、第十一条对于保险的定义: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公平原则的体现则是要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在实务中体现为如实告知。
1、对保险公司而言:
保险公司作为保险合同的拟定者,对于合同条款有更多的决定权和解释权,如果不把合同的条款清晰地告诉投保人,那么投保人也很难判断自己是否适合购买该款产品,以及以什么样的条件来购买保险。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或者其代理人,就必须把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以及注意事项全部告诉投保人,并且就除外责任部分,必须着重讲解,以致投保人清楚明了。
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
2、对投保人而言:
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投保人是最为熟悉的,如果在订立合同时,投保人不把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以及影响保险公司承保的关于被保险人的重要事实和因素真实可靠、毫无保留地告诉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很难判断是否能够接受投保、以什么样的方式接受投保。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投保人需要将被保险人的实际健康状况、就诊记录、体检结果等告知保险公司或者其代理人,体现在投保操作中,就是如实填写健康告知问卷,并对告知部分提供相应的检查报告、就诊病历等。
二、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要求如实告知?
我们购买保险,是为了做风险转嫁。
将自己承受不起的、不知到有多大影响的风险,通过订立保险合同转嫁给保险公司。
而保险公司也并非是慈善组织,并不是所有的投保都会无条件接受。在接受投保申请时,会对被保险人的风险做评定,然后决定核保是否承保、以什么条件承保核保结果。
用风险管理来解释保险公司的行为如下:
1、风险识别:
接受投保申请时,要求填写健康告知问卷,其中涉及到的信息有:MBI指数(身高、体重比),是否有发生过某些疾病,是否有过某些症状,过往的就诊记录、体检结果,以及职业类别、收入状况等。
某保险公司健康告知问卷如下:
2、风险评估:
对于收集的信息,通过具有医学专业知识的人员就相关信息做核保,并考量其是否对被保险人未来的健康状况有直接或间接影响,是否存在逆选择的倾向------核保结果。
3、风险规避、损失控制:
对于核保结果达不到承保标准的人群,会选择适用的风险管理对策进行保险公司的风险转移,例如:除外承保、加费承保、拒保。
某保险公司核保结果:
寿险、重疾险核保结果:医疗险核保结果:以上核保结果均以投保人给出的信息为基础,一旦信息错误或者不实,则核保结果会发生较大偏差。如果实际存在症状但不告知,对于保险公司来讲是不公平的。根据保险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在得知实际情况后可以认定该份合同无效,相应的保险责任不予承担。
如此一来,购买保险的初衷和愿望也就不能达成,只能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三、未如实告知实际案例:
以下案例全部来自本人服务过的客户,因涉及隐私,免去真实姓名和具体保险合同信息。
1;女性客户,2015年10月投保友邦《全佑倍至重疾险》和某款住院医疗险。全程由友邦代理人填写投保信息,自己仅在ipad上签名,投保前曾未询问过其健康状况,投保时也没有告知需要填写健康告知问卷。
今年11月,已经缴纳了第二年续期保费后,无意中上网看到关于健康告知的文章,想起自己12年4月左乳乳腺纤维瘤手术史和萎缩性胃炎、轻微哮喘病史,另外还有社保卡外借开药的经历。不由得对自己的保险重视起来,经过多方咨询证实,此份保单的效力不符合投保要求,当下面临退补充告知或者保重新投保的问题。
(截图仅作问题论述,不代表实际依据)
对于这个问题,实际的过错方在于保险公司代理人没有履行好应尽的询问和提醒义务,但客户自己也没有执行自己该有的核实投保信息的权利,导致最后的后果需要自己承担。
2、还是女性客户,2015年投保平安人寿《平安福2015》和补充医疗,自己体检时曾有过甲亢症状,后经服药调理,症状有明显好转,后经医院检查证明已经康恢复至正常水平。
该客户很有风险规避意识,主动告知保险代理人该症状,保险代理人系新人,对业务不太熟悉,经询问业务主管后告知该类问题并没有发生住院就诊记录不用告知,并且还提醒代理人没有发生过住院的症状都不用告知,否则投保容易出问题,处理起来麻烦、影响业绩。
该问题的当事人本身一点问题没有,因为代理人及其主管的无知,对投保人的告知不予记录,导致可能存在理赔纠纷,要提醒一下的是近几年的甲状腺癌发生率和理赔率居高不下,保险公司对于该类风险所做的风险规避已经到了极致,前两年还可以正常承保的症状,现在投保全部为除外。
某客户近期投保核保结果如下:
四、在实际投保中,客户没有做到如实告知的,原因最多的有如下几种:
1、网络连接投保:
朋友圈或者朋友转发,贪图便宜直接购买。
投保人不知道需要做如实告知,或者并未留意告知内容。
线上投保链接呈现的内容我那个网比较简单,目的是让投保人方便、快捷投保。而稍微不注意则会忽略要做告知,或者是自身没有保险专业常识,看不明白告知询问的问题,以至于带病投保、次标准体投保。
(截图仅作问题论述,不代表实际依据)
2、保险公司官网自行投保:
因官网上缺乏提醒和告知内容不够醒目,投保人看到性价比高的广告直接胡乱投保,而对于应该注意的部分美哦与引起重视,即便是投保缴纳保费,未来也是会存在纠纷,此时退保,也会蒙受经济损失。
3、保险销售人员急功近利,不履行因尽的提醒职责:
这个情况并不仅仅存在于保险公司的代理人,部分自称是经纪人或者保险中介的人员中也大量存在。这种现象不比前两种来的少,在人员素质不高的保险公司里或者地区,现象尤为明显。
最后提醒:
没有免费的午餐,也千万别想着去占谁的便宜,得不偿失的现象实在太多,小女子回答的目的是给大家提个醒,少一些为了占便宜而吃的亏。
而对于那些主动建议不告知的保险从业人员,请离得远远的,这不仅仅是对自己的职业操守不负责任,更是对投保人的未来不负责任,保险行业不需要这样的人。
买保险不是那么简单、想当然的,我们花大把时间学习来的知识,岂是你只浏览了几个网页或者听别人讲几个产品能弄明白的?
保险积理赔也没那么复杂,只要满足理赔条件和达到理赔的标准,没有说保险公司敢不赔的,保险法和保监会可不是摆设。最关键的还是你是否知道怎么样是符合理赔条件,怎么样才能达到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