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普宁市财政局会计科电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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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财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财政、税收、政府采购、国有资产、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地方国有金融资产管理、资产评估、财务会计、政府债务管理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财政发展战略、中长期财政规划,参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和推进基本公***服务均等化及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建议,执行中央、省与地方、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三)承担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市级和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本级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拟订市对乡镇(街道)财政管理体制并组织实施。
(四)拟订财政和预算收入计划,管理和监督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组织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和管理;制订农村财务制度,加强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
(五)负责本级非税收入及各项政府性基金管理。管理和监督彩票发行与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管理政府债务、政府主权外债业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财政票据,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驻普单位住房基金使用,参与监管住房保障和住房公积金。
(六)组织制定本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及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负责市级财政资金调度和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制定市级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监管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
(七)负责制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监管;组织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负责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负责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开展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会计决算报表及公***资源统计分析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