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该怎么处理?

一、证人拒绝出庭作证该怎么处理?

1、给证人做思想工作。

证人作为案件的关键见证人,对案件的侦破和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证人由于各种原因不愿意出庭作证,作为办案及司法机关就必须要学会去如何做证人的思想工作,跟证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做思想工作,让证人明白作证的重要义务。

4、强制到庭。

当证人必须到庭作证时,证人不出庭,可以强制到庭,否则可能面临一定的司法处罚。

具体法律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187条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作证的,人民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人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证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出庭或者出庭后拒绝作证的,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经院长批准,处以十日以下的拘留。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一)、证人受传统落后的思想影响,主观上不愿出庭作证。

自古以来,百姓进衙门都被人们认为是不好的事,同时,“家丑不可外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更是影响甚深。

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认为作证就是在人家背后下“黑手”,不是光明正大行为,会被人耻笑。

而有些人则缺少正义感,“不关己事,高高挂起”,总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怕给自己带来不便,得不偿失,很少考虑到被害人的感受。

同时,证人也害怕出庭作证会遭到打击和报复,给家人带来不安全。

处于以上原因,证人主观上都不愿出庭作证,甚至不愿作证。

(二)、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

目前很多的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认为证人证言的书面材料和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在让证人出庭作证就是多此一举,浪费时间了。

所以,他们在工作中,往往只要求有证人证言备录在案,开庭是却不要求证人到庭出庭作证。

法庭质证阶段时,质证工作也只是走走过场、走形式。

即使被告人和其辩护人对证人证言提出疑义时,也不闻不问,这不但损害了被告方的合法诉讼权利,同时也挫伤了证人出庭作证的义务感,他们更加不愿意出庭作证了。

(三)、法律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健全,这是最关键的原因,也是前两条原因的原因。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责任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向提供证据。

也就是说,民事诉讼的举证义务主要是由当事人自己履行。

如果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

我国目前没有关于民事诉讼强制证人出庭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证人不出庭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

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证。

因此,在民事诉讼中,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是不能作出处罚的。

二、贷款恶意拖欠,被告证人不出庭会承担什么责任?

民诉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被告证人不作证则被告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关键看证人证言证据能否作为关键证据,如若不能证人不出庭对案件没有任何影响。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能作证。

第73条规定,经人民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三、贷款恶意拖欠被告证人不出庭会承担什么责任

民诉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不作证则被告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关键看证人证言证据能否作为关键证据,如若不能证人不出庭对案件没有任何影响。

四、贷款恶意拖欠,被告证人不出庭会承担什么责任?

民诉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被告证人不作证则被告的证人证言不能作为定案依据。关键看证人证言证据能否作为关键证据,如若不能证人不出庭对案件没有任何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