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体系
《法律》知识体系(一)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法律》知识体系(二)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配原则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