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体系

《法律》知识体系(一)

法理学:法的概念、特征与作用:什么是法

    法的作用

 法与其他社会现象之间的关系:法与经济

       法与政治、政策

       民主与法制

 法的制定:法律的立、改、废

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立法程序

法的渊源与分类

法律体系

 法的实施:法的实施、执行与适用

法律效力

法律适用的要求、原则

法律关系

法律责任与制裁

法律监督

宪法:宪法基本理论:宪法的概念、特征、本质、作用

 宪法监督

 新中国宪法的沿革

国家性质:国体

 人民民主专政

 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

 统一战线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经济制度:所有制

 分配制度

 经济体制

国家形式:政权组织形式(政体) 

 国家结构形式

 国旗、国徽、国歌和首都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国家机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中华人民***和国主席

 国务院

 中央军事委员会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民族区域自治与民族自治机关

 “一国两制”与特别行政区

 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

《法律》知识体系(二)

行政法:行政法概述:行政法概念、渊源及特点

 行政法关系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作用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方

 行政行为概述:行政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效力

行政行为的分类

行政行为的成立与合法要件

行政行为的无效、撤销与废止

 抽象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立法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行政许可

行政确认

行政监督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行政给付

行政奖励

行政裁决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行政合同

   行政指导

 行政程序:行政程序的概念及特征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行政程序的主要制度

 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行政违法

   行政责任

 行政赔偿:行政赔偿概述

行政赔偿的范围

行政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赔偿程序

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概述及其特征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

行政复议范围

行政复议的管辖

行政复议参加人

行政复议的程序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概述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行政诉讼的管辖

行政诉讼参加人

第一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

行政诉讼的判决、裁定、决定

刑法: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犯罪的本质和概念:犯罪的本质

 犯罪的概念和特征

犯罪构成:犯罪的客体

 犯罪的客观方面

 犯罪的主体

 犯罪的主观方面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同犯罪

单位犯罪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刑罚的种类:主刑

附加刑

刑罚的具体运用:量刑

累犯

自首和立功

 叛罪并罚

缓刑

减刑

假释

时效

犯罪的种类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犯罪:犯罪的种类

          贪污贿赂罪

          渎职罪

民法: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公民

  法人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分类

  代理

物权与所有权:物权

 财产所有权

债权:债的概念与特征

 债的产生的根据

 债的分类

 合同

 债的履行

 债的终止

知识产权:什么是知识产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人身权的概念和分类

人身权的保护方法

财产继承权:财产继承权的含义

继承制度的基本原则

法定继承

遗产的分配原则

民事责任:民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一般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民事责任方式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的概念

 诉讼时效的种类

 诉讼时效的中止与中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