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和起诉书有什么区别

律师函和起诉书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起诉书是指检察机关对刑事被告人提起公诉,请求法院对刑事被告人进行实体审判的法律文书,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真实表现形式,法院审理活动的合法依据,被告人准备出庭受审进行辩护的基本材料。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

2、性质不同,律师函是发函给对方,只是一种警告,没有法律强制力。起诉书是起诉到法院让法院判决,判决书有强制执行力;

3、律师函是由律师发函给对方,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