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怎么开
派出所亲属关系证明办理方式如下:
1、带上居民身份证、出生证、居民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即可;
2、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资料去公证处公证。
开具亲属关系证明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民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未满18周岁的公民或其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行为民事能力人开具此证明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还需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可证明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如果当事人的亲属在境外,则还需提供境外亲属的来信;
4、如果是非本人办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
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