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封建社会君主专制的特点
特点:
1、经济基础稳固。经济基础主要在于两点:土地国有;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
2、皇帝总揽天下大权,包括行政、财经、司法、军事的权力,同时以武力为先导,控制宗教势力。
3、皇帝拥有庞大的官僚办事机构。官僚制度的趋向是皇帝任用亲信随从以取代和驾空庞大的官僚机构。皇帝相信的是身边的仆从,而不是正常的决策行政系统。针对相位即外朝亦即正常的行政办事机构,常采取两种方法以制约其行政职能:一是架空,二是分权。
4、中央对人身控制严密:最早实行人口统计和户籍管理,如“什伍组织”,把百姓编入什伍之中(管仲制定,以10家为一什,以5家为一伍,对基层进行控制,有上报制度、惩罚制度);再如商鞅“连坐法”,把伍、什通过户籍办法编制起来,相互告发和同罪连坐。
一般来说,郡县长官为皇帝直接任命,郡县之下有乡(10亭为一乡)、亭(10里为一亭)、里(25家为一里)、什、伍等组织,它们管理人民、土地和赋税,使农民固定在土地上。结果是使得平民失去流动的可能。
扩展资料
成立过程:
1、萌芽(战国):商鞅建立县制,百官服,从君主法令的封建官僚制度建立。
2、确立(秦朝):确立皇权的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三公九卿的官制,地方推行郡县制。一整套封建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建立。
3、巩固(西汉):汉景帝“削藩”平定七国三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削夺王侯爵位,解决王国问题。加强思想专制,巩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
4、完善(隋唐):实行三省六部制,相互牵制和制约,避免宰相的专权,又一定程度上牵制君主专制,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5、加强(北宋):将地方的行政、军事、财政权力收归中央,防止了地方割据局面的出现,加强了中央集权。
6、发展(元朝):在中央设中书省,是全国最高行政机构,保证了中央统一政令的实行。在地方设“行省”实行行省制度,对后也影响深远。
7、强化衰落(明清):明朝废丞相,形成君主独裁的局面,在地方废行省,设三司,进一步削弱地方势力,实行八股取士,这是专制主义强化的突出表现。清朝沿用明制,后增设军机处,大兴文字狱,使君权空前加强,形成极端的君主专制统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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