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认定标准

一、见义勇为认定标准

1、在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制度之中,并没有对见义勇为的明确定义,只能够在一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中找到相关的内容。见义勇为是为保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在认定见义勇为的过程中,必须要找到行为人为公***利益不顾个人人身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当然,对于不顾个人安危的标准是可以有多种理解方式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旨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等行为,无论行为的效果和程度,都可以视为见义勇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二、见义勇为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见义勇为的主体是非负有法定职责或者义务的自然人;

2、见义勇为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3、见义勇为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遭受正在进行的侵害的时候,义无反顾地与危害行为或者自然灾害进行斗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