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密切接触者应采用怎样的管控措施
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
密接者到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发现密切接触者应当于8小时内转运至集中隔离场所,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转运前尽量待在单独房间,戴好口罩。转运过程中做好被转运人和转运工作人员的个人防护,做好转运工具的消毒。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交通工具。发生较大规模疫情时,为缓解集中隔离点资源严重不足,可采取“5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5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管理期限自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末次暴露后算起。
对于特殊人群可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应当加强指导和管理,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对于14岁及以下儿童,若其父母或家人均为密切接触者,首选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做好个人防护和保持人际距离的情况下,儿童可与父母或家人同居一室。如仅儿童为密切接触者,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做好个人防护和保持人际距离,由家人陪同儿童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儿童的陪护人员。
针对半自理、无自理能力以及有严重基础性疾病的密切接触者,原则上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由指定人员进行护理。如确实无法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可在社区医务人员指导下,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有基础疾病的人员和老年人不能作为陪护人员。
法律依据: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实施办法》等4个文件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4号)》附件1
一、常态化监测
(四)社区管理人群检测。
1.纳入社区管理的新冠肺炎出院(舱)感染者及其同住人员,在出院(舱)后第3、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对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开展“5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赋码管理,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非必要不外出。
3.对高风险区外溢人员开展“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在居家隔离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管理期限自离开高风险区域算起直至满7天。流入地排查发现后,应立即对外溢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后续按要求的频次开展;排查发现外溢情况时,如溢出人员离开高风险区已超过7天,立即完成1次核酸检测后,无需进行居家隔离。
4.对低风险区外溢人员,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期间间隔24小时。
5. 对涉疫场所暴露人员,在判定后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6. 解除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入境人员,在居家隔离的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7. 其他需要协查人员,按照属地防控要求开展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排查或协查发现风险人员后,立即开展1次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