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继承适用什么法律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本编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条规定:“国家保护自然人的继承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中华人民***和国第六编继承编调整所有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动产的继承自然也要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以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除上述法律规定的继承人以外,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被继承人在遗嘱中合法指定的继承人以及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的人,都享有一定的遗产继承权。,1、遗产必须是财产。其中财产包括积极财产和消极财产。消极财产即债务。遗产不能是人身权及身份等。,2、遗产必须是死者生前所有的合法财产。这里的所有是广义上的所有,既包括作为物权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又包括死者生前享有的债权,还包括知识产权、股权等各种复合权中的财产权利部分。,3、遗产必须是非专属于死者自身的财产。有些财产依其人身专属性不具有可继承性,因此不得继承。如养老保险金请求权,被保险人死亡后则该种权利归于消灭。,4、遗产的形态不以死者死亡时遗留下的状态为限,从死者遗留下的财产衍生出的财产或替代财产均为遗产。,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和国第六编继承编调整所有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动产的继承自然也要适用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以及其相关的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