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的法律地位
建筑物构建属于一个较大的工程,通常都需要建筑公司的多个部门进行测量,每一个部门都有不同的作用,那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整理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法律地位的相关内容。一、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法律地位
1、项目部是临时组建的“一次性”项目部,项目部直接招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只是代表企业法人,实际的用人单位仍然是建筑企业。
2、项目部依法组建、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且领取了营业执照,其法律地位类似于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这种类型的项目部可以作为用人单位直接招聘劳动者,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承担劳动法上用人单位的义务。
3、项目部挂靠在企业法人名下,对外以企业法人的名义开展活动,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可以将项目部与挂靠的施工企业法人作为必要的***同申请人或必要的***同诉讼人。
二、项目建设性质分类如下
1、新建项目
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包括新建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及新建输电线路、铁路、公路、水库等独立工程。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的原有基础很小,经建设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其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三倍以上,也应算为新建。
2、扩建项目
是指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在厂内或其他地点增建主要生产车间(或主要工程)、矿井、独立的生产线或总厂之下的分厂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或病床用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也作为扩建。
三、公司法律地位的相关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一)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人独资企业;
(二)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企业;
(三)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以上,就是由整理的关于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法律地位的相关内容。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不是长久建立的部门,而是临时性建立的,有自己一定的组织架构和使用的财产。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给你带来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