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猥亵儿童拘留十九天了,如果有受害人的谅解书,人可以放出来吗

涉嫌猥亵儿童拘留十九天了,如果有受害人的谅解书,人不可以放出来。

取得谅解书并不意味着必然不追究刑事责任, 影响刑事量刑的因素较多,如刑事责任年龄、主从犯、自首、坦白、累犯、退赔、取得谅解等因素。

如果有受害人的谅解书,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属于刑事诉讼期间对犯罪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规定如下 :

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扩展资料: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九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如果法律仍认定为涉嫌猥亵儿童拘留责任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儿童是没有性自主权的,对这种猥亵做出的谅解书,法院很难采信。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