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题?
我来说说:
第一题:
合同已经成立。
原因:双方已在意思一致的基础上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协议。其中“甲乙约定,甲先付给乙800元,山地车暂由乙保管,明天交付余款后,甲领自行车”也是买卖合同的条款,即履行合同方式的条款。
乙
当天,乙没有将自行车交付,按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动产需交付才能改变所有权,因此甲没有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所有权依然是乙的。按我物权法的规定,动产在转移所有权时风险转移。自行车被偷,所有权是乙的,即被偷的是“乙”的自行车,自然由甲负责。
救济:乙退赔甲的所付费用及甲为此交易花去的必要费用;或者另给一辆同样的自行车给甲(因自行车是种类物)
哆嗦一点:假如自行车没有被盗,而是乙以1200元将自行车又买给了丁,可不可以呢,当然可以,他回过头来退赔甲800元就可以。
第二题:
合同已经成立
理由: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买卖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已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双方已达成合意,且双方已履行完毕,牛的所有权因合同的履行完毕而转移给了甲,风险也已转移给了甲。甲将牛交给乙看管,是一种委托,牛因雷击而死,乙没有任何过错,故意乙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这两个案例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个合同部分履行,所有权没有转移,而第二个合同已履行完毕,所有权已经发生了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