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三月起诉,四月调解结束,六月才缴费,七月才开庭,开始就拒绝调解,仍调解,符合法律程序吗?

拒绝调解仍然调解不符合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正)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但可能为了节约司法资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对于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调解。但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还债程序的案件,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不予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