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电车难题》有感
2020最后一本书是《电车难题》,本着完成任务的使命感,匆匆忙忙地在自己的书单打上了勾。
这本书的构造也很有意思,相当于是一个案子的审判过程,先是新闻报道、警方声明、指控答辩以及各方的观点到最后的决定以及延伸。这是由英国哲学家菲利帕福特提出的一个思想实验,难题的内容十分简洁:一辆电车失去了控制,前方的轨道上有五个人。司机可以任凭电车继续前行,司机也可将电车转向开到另一条岔道上,而这样只会撞死一个人。由这个难题延伸而出的的问题、观点层出不穷,就和自苏格拉底以来的哲学家们一样,在世界各地激起了许多彻夜的讨论。一直以来,大多数人都觉得这只不过是一个巧妙的哲学谜题,在现实中极少可能发生。但真实的案例真的发生了,一位女士面对失控的电车,在撞上五人的关头扳动岔道令一人死亡。检察官、教授、心理学家、主教、法官以及陪审团的观点碰撞出一场思维盛宴,着实脑洞大开,引人入胜!
书中各种案件的类比尤为精彩。如甲站在一座跨越电车的天桥上,同样有一辆失控的电车驶过,如果你无动于衷的话,这五个人必死无疑,但你旁边有一个胖子,如将他推下天桥便可以阻挡电车前进。这与扳动道岔有无本质上的区别?再如检察官所援引的先例:创伤外科医生梅普斯摘除了一位轻伤受害者的器官对其他五位受害者进行了手术挽救了他们的生命。但梅普斯医生却指控有一级谋杀罪。这些相似的案例,同样是杀一救五,人们却有着不同看法。
在对这些案例分析的过程中,提到了许多值得深思的哲理问题以及许多有关哲学的理论。在关于琼斯女士的案件判决的民意法庭中,监察官所援引十九世纪英国伦理学家杰米里边沁的话说,一个行为的正确与否,完全取决于其造成的后果:而我们的行为准则,应当是“以多数人之最大幸福”为目的,也称为“功利主义”。从该角度上看,琼斯女士的行为是值得赞许的。与之相悖的有康德的义务论,从这个角度看,道德即向拥有不同权利的人实施义务,而不仅仅是最多数人幸福这样的加减乘除,琼斯女士无权扮演上帝,她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人生命不受侵害的权利。
令我印象深刻的还有关于圣·托马斯·阿奎那提出的双效原则的解释以及在每个案件上的运用,双效原则中的一部分:一个本来符合伦理的行为,也许存在不良的副作用,但是绝不能以坏的手段来达成好的结果。扳动道岔的人扳动道岔,可预见到侧线上的那个人将会身亡;而将胖子推下天桥的人对胖子的死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也就是否有利用他人的死来挽救其他人。直接与间接、转移新危险与创造新危险的问题在这几桩案件中也有充分的体现。
书中有一个有趣结论:功能性核磁***振已经充分证明,在对某些类型的道德难题作出判断时,人的大脑中负责情感活动的部分要比负责认知活动的部分更为活跃。杀一胜过杀五这一抽象原则与我们的情感不发生矛盾,因此我们很可能就采用它,据此认为扳动岔道是无罪的。在现实生活中,遇到事情的确大多数时候都是通过情感去判断的,理性并没有发挥什么用处。
看了这么多有依有据的观点,我的观点被带的像不倒翁一样左右摇摆,但自己心里觉得貌似还是康德的观点更能让人接受,琼斯女士应为此付出代价,因为她并没有剥夺人生命的权力,她并没有扮演上帝的权力。设身处地的去想那位受害者的情景,无缘无故就失去了生命是谁都无法接受的,有时候那五个人失去生命可能真的是命运的安排,一遍下来感觉还是有许多不太明白的地方,但其思辨的精彩以及观点的丰富还是很值得一看的,希望再次重温读除了这些新的知识、新的思考角度还能有新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