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法院退诉讼费都需要带什么
退诉讼费的流程为,携带退费材料前往法院申请退费、法院在经过审核出具退费通知单,审核无误后将款项汇入当事人银行账户。退诉讼费需要的材料包括退费申请书、法律裁判文书、交纳诉讼费收据等。
一、退诉讼费的流程
退诉讼费的流程包括以下环节: 1.业务庭室开出退费通知书,连同《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当事人。 2.当事人按要求填写好《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交回业务庭。 3.业务庭室在《诉讼费退款申请表》上加具意见后交财务室。 4.财务室填制诉讼费退费申请汇总表送市财局基费科。 5.市财局基费科、国库科审核无误后,将款项划拨法院,款项到账后专款专用,我院根据申请表上收款人的账号及时汇出款项。二、退诉讼费需要什么材料?
退诉讼费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退费申请书原件(盖公章,法人签字); 2.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复印件(发回重审案件又上诉申请退费的,还需提供原审人民法院的第二次一审文书复印件); 3.交纳诉讼费收据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退费收据(申请人财务开具,注明退费数额,盖财务章); 8.收款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名称; 注:如委托他人办理退费手续,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电话。 提醒,自然人申请退费,必须本人亲自办理,不接受委托;提供本人开户的银行卡号码,开户行名称,电话号码。三、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
退诉讼费的最新规定如下: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并将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当事人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移送后民事案件需要继续审理的,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原因消除,恢复诉讼、执行的,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申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