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匝道扣分标准

高速匝道扣分标准如下:

1、未按规定使用灯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行驶,扣3分;

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逆行,扣6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穿插、停车、倒车,扣6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违法超车,扣6分;

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违法占道行驶,扣6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违法变更车道,扣6分;

7、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匝道、出入口弯道、坡道上因疲劳、酒后、毒驾、超速等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扣12分。

高速匝道行驶的具体规定:

1、进入匝道前,驾驶员应当提前减速,打开左转向灯,观察左侧车道和后方车辆情况,以确保安全进入匝道;

2、在匝道内,驾驶员应当保持车速适中,注意观察前方车辆和交通标志,遵循交通规则,不得占用对向车道、违法变更车道或占用应急车道;

3、在匝道接近高速公路主路时,驾驶员应当提前打开右转向灯,观察右侧车道和后方车辆情况,以确保安全进入高速公路主路;

4、如果在匝道上发生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当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向后方车辆发出警示,同时尽快撤离匝道,以免影响交通和引发更大的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匝道的具体规定可能因地区和路段不同而有所差异,驾驶员在行驶前应当了解当地的交通规则和相关标志,以避免违法行驶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