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如果对方不来怎么办
《民事诉讼法》第144条规定,对原告来说,起诉了被告不来,并没有不利的影响。
被告不来,有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被告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案件是公告送达的,被告压根儿不知道情况,或者知道被起诉,故意不收法院传票;二是被告拿到了法院给的传票,知道案件的所有情况,出于各种原因,不到法院来应诉也不委托律师应诉,或者自己不到法院应诉也不委托律师应诉,但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和证据。
上面所说的几种情形,都是被告放弃自己的应诉权利,但并不影响法院作出公证的裁判,不影响原告的权利实现。
另外,有些案件法律规定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被告到庭。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大家,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民诉意见》第一百一十二条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
法院开庭,被告一直缺席,有以下处理方法:
1、两次无故不到庭法院可以拘传,但民事案件一般不会用这种手段;
_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被告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通常不会支持赔偿双倍房钱的要求,因为该数额过高,法院可能适当判决你支付一部分违约金的。
第二,被告不到庭,对于维护被告的权益是不利的,如果被告不能到庭,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
被告不去法院会依法宣判,公告送达,并可以强制执行。但由于柏高在外地,被告可以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