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法学院的学科建设

学院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不断完善学科结构布局。2006年获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11年获得国家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已有五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开始招生,在福建省处于领先地位,仅次于厦门大学。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国际法学 经济法学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民商法学 现已初步建成以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为重点学科,法学理论、诉讼法、刑法学、法制史等全方位发展的学科结构体系;学院现设有一个法学本科专业,五个二级学科法学硕士点。为社会培养输送高级法律人才二千多名。目前在校本科生约65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约550人,基本形成了教学科研型学院。历届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近年来,学院的学科建设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已拥有一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博士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法律硕士四个硕士点,一个法学本科专业,近五年来,教师***发表学术论文300多篇,出版学术著作40多部。承担各类科研项目80多项,科研经费总额达人民币200多万元。获各级科研成果奖励20多项。

学院汤黎虹教授在学界大力倡导新兴学科社会法学科研究和建设,并在法学院内开设全国首个社会法本科生课程,其研究获得丰硕成果,《社会法学》、《社会法通论》等书。未来社会法将成为福州大学法学院又一优势学科,甚至可执牛耳。

学院内设五个教研室和五个院级研究所,两个校级研究所,一个校级教育中心等教学、科研机构。即综合教研室、民商法教研室、经济法教研室、诉讼法教研室、国际法教研室和宪法行政法研究所、民商法研究所、经济法研究所、诉讼法研究所、国际法研究所;福州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所、福州大学国际法研究所;福州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