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监管制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不过从国外的经验来看,至少应该包含监管原则目标,监管组织体系以及监管内容和方式等方面。

网上银行的监管法律应当是多层次的,其中可以包括:1、法律法规:纯网上银行作为网上银行的发展趋势要求对其监管留有空间,要求在法律制度的设计上具有一定的前瞻性,所以,制定一部《网上银行法》较之对《商业银行法》的不断修补更为妥当些;2、监管条例:主要是对网上银行的监管作出原则性的规定。作为行业行政法规,它的制定应具有概括性、开放性和可兼容性,不宜过细、过全、过准;3、指引公告:对监管当局目前基本认定但仍未成熟,或者可推广的技术操作系统、标准、风险管理手段等,或者那些如果不加以适当的管理,有可能形成系统性风险的业务流程、项目和规范,以及计划的检查项目、检查手段等,以指引公告的方式发布,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细则更多地侧重于将对发展比较成熟的网上银行业务的监管予以程序化,具有完全可操作性,内容包括网上银行业务的报批报备手续、业务程序、必要的基本技术指标、量化标准等;4、风险警示:对于一些偶然性的网络、信息安全问题,一些潜在的、监管当局认为有可能扩展但是不确定的风险因素,采用警示的方式,为网上银行传达必要的信息。

上述是银行监管体系的大体框架,在宏观掌握它的框架的同时,微观内容的设计也同样重要,而且微观上设计网上银行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内容才是制度建设的核心。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商建刚